#### 一、协议背景与目的
在资本市场日益繁荣的背景下,新股发行作为企业与投资者直接对接的重要渠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规范新股申购行为,保障投资者权益,明确委托代理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代理新股申购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旨在确立委托人(投资者)与受托人(证券公司或专业代理机构)之间在新股申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申购流程透明、高效、合法.
#### 二、定义与解释
1. **委托人**:指通过受托人进行新股申购操作的投资者.
2. **受托人**:指接受委托人委托,负责办理新股申购事宜的证券公司或专业代理机构.
3. **新股**:指首次公开发行(IPO)的股票或其他证券产品.
4. **申购**:指投资者根据发行公告,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提交购买请求的行为.
5. **中签率**:指新股发行时,成功申购的投资者数量与总申购数量之比.
#### 三、协议内容
##### 3.1 委托事项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为执行以下事项:
– 根据新股发行公告,制定并提交新股申购策略;
– 通过指定证券交易账户完成新股申购操作;
– 接收并反馈新股申购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中签通知及中签数量;
– 协助处理因申购产生的后续事宜,如资金结算、股票交割等.
##### 3.2 费用与支付
1. **申购费用**:委托人需按照新股发行公告及受托人的收费标准支付申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佣金、手续费等.
2. **资金划转**:委托人应在申购日前将足额资金转入其证券交易账户,以确保申购操作的顺利进行.
3. **结算与退款**:若委托人未中签或中签数量少于申请数量,多余款项应在规定时间内退还至委托人账户.
##### 3.3 信息披露与沟通
1. **信息披露**: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通报新股发行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公告、中签率、上市安排等.
2. **沟通机制**:双方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就申购过程中的疑问、变更或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协商处理.
##### 3.4 风险提示
受托人应充分揭示新股申购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以及因市场波动导致的中签率变化等.委托人应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上述风险.
##### 3.5 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 3.6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具体赔偿责任及违约处理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3.7 协议变更与终止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除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协议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 四、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受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五、其他条款
–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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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仅为《代理新股申购协议书》的基本框架和示例条款,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要求调整和完善.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投资者仔细阅读并理解所有条款,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金融机构,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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